通信世界網消息(CWW)在高度數字化、信息化背景下,數據已經成為第五大生產要素,并快速融入生產、分配、流通、消費和社會服務管理等各環(huán)節(jié),而隨著人工智能、大數據的快速發(fā)展,數據更多地被“算法化”,從而改變人們的生產生活。
算法在給人們帶來便利的同時,也帶來了諸多風險,如大數據“殺熟”、侵權等事件頻發(fā),亟需政府和行業(yè)規(guī)治。近日,中央網信辦等四部門聯合發(fā)布《關于開展“清朗·網絡平臺算法典型問題治理”專項行動的通知》,進一步深化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綜合治理。
通知明確指出,要深入整治“信息繭房”、誘導沉迷問題,嚴禁推送高度同質化內容誘導用戶沉迷,不得強制要求用戶選擇興趣標簽,不得將違法和不良信息記入用戶標簽并據以推送信息,不得超范圍收集用戶個人信息用于內容推送。
事實上,“信息繭房”就在我們身邊,每天點的外賣、瀏覽的短視頻、網購的衣食都將成為算法貼“標簽”的依據。而對于平臺而言,“信息繭房”是“損用戶而利平臺”的重要手段,可以高效達成平臺指標。如提升視頻完播率、商品的復購率、用戶粘性、在線時長等。
本質上來說,用戶在算法下一步成為被打造的“數字人”,被分門別類地囚禁在“數字牢籠”中。用戶被拘束在“信息繭房”中,所看到的內容長期同質化,不利于自身發(fā)展。
那么,如何打破“信息繭房”?
作為平臺,應提升算法的透明度,公開算法的工作原理,讓用戶了解他們是如何被推薦內容的,用戶可以通過公開的算法防止沉迷“信息繭房”;平臺還應該在推薦系統(tǒng)中加入多元化的內容推薦機制,為不同用戶提供豐富的內容。
作為用戶,應考慮多平臺信息瀏覽,嘗試使用多個不同的平臺和應用,以獲取更廣泛的信息,主動尋求多元信息源是關鍵。
在大數據“殺熟”方面,通知要求嚴禁利用算法實施大數據“殺熟”。嚴禁利用用戶年齡、職業(yè)、消費水平等特征,對相同商品實施差異化定價行為。
大數據“殺熟”早在多年前就被用戶詬病,市場監(jiān)管總局也曾對此大力整治;我國新出臺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》規(guī)定禁止大數據“殺熟”行為,但隨著算力、算法、AI等的日益增長和發(fā)展,各大平臺“殺熟”行為難以根除。
筆者認為,平臺能夠便捷地獲取用戶的消費習慣、消費能力、商品偏好、價格等信息,不應是用來非法牟利,而是更好地服務用戶的手段,如根據用戶畫像提供更精準的、更適合、豐富多元的產品和服務,而不是背道而馳。
此外,通知還明確了算法要公平公正,導向正確,以促進算法應用向上向善。健全完善正能量優(yōu)質內容池,優(yōu)化算法推薦服務機制,積極傳播正能量。
此次專項行動共涉及三個階段,包括企業(yè)自查自糾、核驗企業(yè)自查、深入評估治理成效,還開設舉報受理渠道,各地網信部門在專項行動期間將及時公開算法問題舉報渠道。
數據治理和應用需要久久為功,秉持長期主義,才能推動算法公平公正、向上向善,為我國數字生產、生活帶來更好的效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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